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放寬重點行業市場準入、建立對民營企業無事不擾制度……3月3日下午,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舉辦首場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郭衛民提到,近年來在疫情反復沖擊下,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壓力加大,多位委員積極就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發出聲音。
全國政協委員、香江控股董事長翟美卿也是其中一員。今年她將一份反映民企心聲的提案帶到全國兩會,提出“推動制定民營企業法”等多項建議,為民營經濟保駕護航。
翟美卿告訴南都記者,當前各地方精準施策,惠企紓困的舉措有望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應對困難的底氣,激活市場活力;但關鍵在于落地,建議通過采取績效考評等方式實時評估惠企政策落實效果,及時收集企業的反饋意見和建議等,增強企業真實獲得感。
同時,她認為應厘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的邊界,讓政府和企業回歸到遵守基本的市場規則和運行秩序上來,真正做到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企業法無禁止皆可為。

恢復民企信心,建議推進制定民營企業法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要求,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實下來,從政策和輿論上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在翟美卿看來,國家旗幟鮮明地表明態度,對民營企業來說非常有必要,“但要想扭轉當下的局面,恢復民企信心,除了態度支持外,恐怕還需要拿出更多的實際行動來。”
其中的重點在于,落實針對民營經濟的各種優惠政策,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不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營造公平、穩定、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讓企業家安心搞經營、放心辦企業。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出臺一切措施,必須以遵守法律制度為前提”,翟美卿建議,把針對民營經濟的各種政策予以制度化、法治化,建議推進制定民營企業法,將國家關心支持愛護民營企業的精神具體化。
具體而言,可以將競爭中性(也稱為“競爭中立”,強調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間的平等市場競爭地位)、要素獲取、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制度上升至法律高度,把對侵犯民營企業和企業家行為的責任追究予以法律化。
南都記者梳理發現,今年全國兩會,已有多位代表委員呼吁單獨立法保護民營經濟。全國工商聯向全國政協推薦的兩大重點提案也包括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另一個是關于切實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提振民營企業發展信心的提案。
“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企業法無禁止皆可為”
在立法之外,翟美卿還建議通過司法和執法,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利。她在提案中指出,“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最根本的是要嚴格遵守物權法、憲法,尊重和保護個人財產權不受侵犯。”
翟美卿建議,充分運用司法手段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依法嚴懲違法侵害民營企業的行為。同時嚴肅查處公職人員侵害民企利益等問題,構建民企信訪舉報“綠色通道”,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公平競爭、公正監管是營商環境的基石。聚焦政企關系問題,翟美卿呼吁,管理部門應該帶頭遵守契約精神,遵守市場規則,不直接用行政手段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
她告訴南都記者,厘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邊界的關鍵是,讓政府和企業回歸到遵守基本的市場規則和運行秩序上來,形成公開、透明、公平的市場規則。真正做到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企業法無禁止皆可為。
值得一提的是,為從源頭上預防行政違法或不當行為發生,國家層面不斷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去年新修改的《反壟斷法》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行政機關在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定時,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重點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
在提案中翟美卿還建議,打破壟斷,放松管制,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她告訴南都記者,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首先要在市場準入上破除隱性壁壘,對不同的市場主體要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在翟美卿看來,當前“辦照難”“辦證難”等公共服務已不再是民企發展的痛點,取而代之的是市場競爭中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不平等制度約束。
為此她建議,應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排查、系統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在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和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開放競爭性業務,確保民營企業平等獲得資源要素,形成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